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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The Hunger Game三部曲,正確來說非常喜愛第一及第二集,第三集則沒有那麼鍾情。這本書裏說故事的時態是現在式,我覺得很有意思,一般小說都用過去式說故事。
這本書設定的時空是在美國,但是在一場毀滅之後重生的新國度,這一個國度分成十二個區塊及一個首都,故事敘述首都裏的人們過著優渥的生活但其他區域的人民則必須依照他門的區域特性辛勤工作,例如主角所在的第十二區域是產煤所以幾乎所有的人的工作都脫離不了煤礦相關工作,但工作辛勤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每年每個區域都要推派低於十二到十八歲的一男一女出來參加一場飢餓遊戲,這個競賽只有一個規則就是只能有一個人生存下來,所以十二個區域會有二十四人參加但最會只有一個獲勝者可以回家,想當然競賽的過程是殘酷及無情的,但呈現出來的重點則是主角如何在這一個扭曲的競賽場中生存及維持個人的價值及人性,作者非常巧妙的穿插愛情,親情,童年回憶及服飾品味於緊湊的情節當中。
這本書已經緊鑼密鼓的進行電影拍攝,而當中除了女主角外當然是實力相當的兩位男主角,二男爭取一女雖然有點老套,但故事裏的兩位男主角算是君子之爭,很有風度,第一集占較大篇幅的主角叫Peeta,聽起來像口袋麵包的發音,沒錯他家是做麵包的。非常巧的女主角代替妹妹參加飢餓遊戲而男主角則是很倒楣的機率下的受害者,這下兩個人有機會發展看似短短幾天的感情,但事情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如果那麼簡單,小說就不會大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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